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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东盟区支行局部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阅读次数:137发布日期:2025-11-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东盟区支行局部改造项目招标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GXDC-ZB-2025-354

建设地点:南宁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捌拾玖万零贰佰陆拾叁元捌角柒分(¥890263.87)

要求工期: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2;计划竣工日期:20262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东盟支行改造项目,施工内容为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括的所有工程内容其中包括装修工程、拆除工程、安装工程不包含智能化工程中的监控系统(甲供材料),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具备消防设施施工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程管理人员要求:至少派驻项目经理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以上人员均应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 C 证,人数符合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 91 号)的规定不少于 1 人。

3.4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竣工验收备案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2个广西区内银行业机构的类似装修改造或室内装修工程项目业绩(装修工程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有效的业主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3.5财务要求:2022年至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6信誉要求:202211日起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7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下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出现如下情形的,投标均无效: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2)存在相互控股关系的;

3)主要人员(股东、监事、经理、执行董事)相互兼任情况的;

4)单位员工与其他投标人有相互任职情况。

3.8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因违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管理要求及其他非正常原因被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退出合作的记录。

3.9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存在关联关系,与招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3.10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11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3.12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1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本次招标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1121日至20251128(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达成咨有限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栋20楼)获取招标文件。

4.2获取方式:

电子邮件获取方式:如投标人采用电子邮件获取的,请将“招标文件工本费转账凭证”发电子邮件至ywb2023_18@163.com,邮件中请附上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提供)、报名信息表(表内信息应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电子邮箱(需与发送报名资料的电子邮箱一致),上述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注:如是个人账户交纳文件工本费的,则须在邮件中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授权事项需包括购买招标文件事宜。)

4.3招标文件工本费交纳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开户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账号:660200052215200010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注: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4.4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以电子版形式发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1212930,地点为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南宁市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栋18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本人递交,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详见专用合同条款。

8.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

南宁分行 

 :南宁市金浦路22号              : 南宁市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

20楼 

联系人: 韦家祥                     :肖禾、方莹、彭冬梅、李鹏宇、

毛崇文、梁碧云、杨红东

  : 0771-2398153                :0771-5346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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